2)第十五章 工业灵魂_纳米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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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未来的优化和改进方案,不想被卡脖子的黄修远,直接采用拿来主义。

  反正对方现在没有开发出来,他先拿出来,到时候抢先注册了专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制衡外国人的效果。

  只是目前的工业软件平台,还任重道远,自己用倒是没有问题,想拿出去推广,外国人的专利壁垒,可不是开玩笑的,分分钟法院传票糊脸。

  至于无视专利的想法,除非有掀桌子的实力,不然还是小心为妙。

  拼凑出来的工业软件平台,目前一共有八个子软件。

  其中两个子软件,由于他比较熟悉,未来参与过设计,目前的本土化水平,分别达到了27%、22%。

  其他子软件的本土化程度,就显得非常薄弱,最多只有1%~3%之间,只是将英文版,进行了初步汉化。

  对此黄修远并没有失望,等招聘到足够的程序员和工程师,软件的全面本土化,是他制定的必然战略。

  幸好软件方面的专利不难绕开,不像硬件的专利,不少硬件都一大堆专利,很多还是无法绕开的根本性专利。

  虽然工业软件,有别于一般的民用商业软件,但黄修远还是有信心,可以和外国公司分庭抗礼。

  一般只要自主产权的专利,占据软件整体的专利,在30%左右,基本上就可以实现专利的互相豁免。

  即同一类型的公司之间,由于互相使用了对方的专利,双方在专利上达成相对平衡,只能豁免对方使用自己的专利。

  类似于华为和高通之间,一方面可以遏制对方的专利壁垒,另一方面,可以减少专利使用成本。

  黄修远就是打算通过这种方式,大量抢注专利,形成一道专利护城河,说不定可以反过来,收对方的专利费。

  这就是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

  其实软件类的技术,只要下定决心,在有人有钱的前提下,搞本土化代替,没有什么不可能。

  参考一下,商业软件的情况,就基本可以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这一行业的“借鉴”蔚然成风。

  就是因为软件的专利,很难做到不被模仿,也很难因为对方的模仿,而告对方侵犯专利。

  举个栗子,假设甲公司开发了一个软件,通过AB+BB的编程方式,实现功能APP;另一边,乙公司看到这个软件不错,于是让程序员通过B+B+A+B的方式,实现了差不多的功能APP。

  那乙公司在这一过程中,是否违反了专利法?

  答案是:没有。

  因为功能是不能申请专利的,能申请专利的部分,是实现功能的方式,即技术创新。

  而软件编程,又不像化学材料,要绕开专利,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或许工业软件的专利,才有一些专利难题,但也仅仅是有些麻烦,还没有到举步维艰的地步。

  真正制约国产工业软件的难题,不是技术上的难题,而是软件的市场和生态。

  工业软件和商业软件不一样,工业软件非常封闭,而且开发工业软件,需要本身有不弱的工业设计经验。

  在这一方面,西方国家有明显的先发优势,通过占领市场,以及牢固的生态,让后来者难以插手这个市场。

  黄修远从一开始,就打算另起炉灶,自然不会忘记工业软件的问题。

  如果不从一开始,就使用自己的工业软件,太过依赖外国软件,以后要改用,那才是伤筋动骨。

  他刚想和陆学东说什么,口袋里的手机震动起来。

  一看原来是老爸的电话,抬起头来,墙壁的壁钟,停在了4:42附近。

  “爸,我马上到。”

  “你小子,我就知道你忘了,开车慢一点。”

  挂了电话,他急匆匆交代几句,便让两个保镖开车,向城区客运站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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