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22真假千金(70)_快穿女配又在打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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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凝难看得很。虽然他早就被孟秋拒绝了,可实际上只要孟秋身边一直没有其他人,他就总觉得自己还有希望,他其实从来都没有想过放弃。

  有的人如骄阳似火,如山花烂漫,只看一眼就在心里留下了印记,从此他人再也无法闯入心门了。

  孟秋之于崔应笙,就是如此。

  始于好奇,偏偏心动,可惜无果。

  倒是孟秋的大学同学知道这事后,对孟秋的评论褒贬不一。

  有人说她太过于冷漠无情了,那可是她的亲生父亲。

  也有人说她真可怜,遇上这么个父亲,能趁机摆脱掉是最好的。

  不过孟秋也不在乎别人的想法就是了。

  只是孟秋也没想到,她回了贵族学校教书才几个月,消失已久的安母又找上了门来。

  其实当初,孟秋是知道安母是跟着安母的初恋情人跑了的,只是安母的初恋情人和安母自然是年龄相仿,也早就已经有了家室,所以安母其实是当了别人的小三了。

  如今灰溜溜的跑回来,那想也知道是事情败露了,而那个男人显然没有护住安母。

  想想也能明白,初恋情人嘛,得不到的永远是最难忘的。可等得到了呢?那朱砂痣自然就成了蚊子血,白月光也变成了白米粒。

  果然,等听了安母好一通诉苦谩骂后,孟秋的猜测都没错。

  安母是被人家正牌老婆带着几个闺蜜一起,把她和初恋情人捉奸在床的。结果初恋情人见着老婆了,想也没想的就说是安母勾引的他。

  最后安母被几个女人联合起来打惨了,还把她光溜溜的给扔出了房门,而那个说最爱她、说老婆只是娶来家里做摆设的男人,却是头也没回的跟着他老婆走了。

  也亏得那人的老婆把她丢出去后,走之前还给她扔了件衣服,不然安母更是丢脸。

  原本安母是想回去找安父的,也是经历了初恋情人这么个人后,她突然又想起来安父的好来了。

  然后安母一回来,就知道安父被孟秋给送进了监狱里了。

  于是,这下子安母就赖上孟秋了,先是让孟秋给她买房子住,又说让孟秋给她钱,后来说着说着就更离谱了,还让孟秋去把她初恋情人的公司给收购了,把初恋情人的原配给打一顿之类的。

  孟秋哪能依着安母的话来?

  当初安母对她是什么态度,孟秋至今仍旧是记忆犹新呢。

  所以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话,还是有几分道理的。

  花国的法律规定,当老人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时候,子女应该履行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的一般是指父亲达到60周岁,母亲55周岁。[来自百度]

  安母如今还真没到这个年纪,所以孟秋哪怕是不给她赡养费,那安母也拿孟秋没办法。

  只是孟秋到底是没太绝情,她给安母租了个套一的房子,付了一年的房租,还给安母找了个超市收银的工作。

  安母自然是不乐意的了,她当惯了贵夫人富太太,哪里能看得上这种一个月苦苦干下来,拢共才拿三千多块钱的工作?

  只是孟秋也说的十分明了,这个工作她找好了,安母干不干,干的怎么样,她都不管了。

  到了该给赡养费的年纪,孟秋自然是会给费用,至于其他的,安母就别想了。

  要是安母不信邪的话,尽可以试试。

  而且孟秋还意有所指的吓了吓安母,说安父因为动了歪心思进了监狱,她想安母应该不会有什么坏心思吧?

  别说,这话还真把安母给唬住了。

  反正打那以后,安母就再也没敢找孟秋了,估计是怕孟秋把她也给弄进监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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