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两百四十四章:乞丐_不聊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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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凶险,已乎想象,多说无益。

  回到眼前的事来,对于祸害九条人命的罪魁祸,陈唐寻不到什么线索,委实觉得稀奇。他,再加上胭脂马,如果这些祸事是妖邪作祟,多少总该留下些蛛丝马迹才对。但嗅闻不到妖气,以及阴气。又联想到死者被吃得精光的骨头架子,为祸之物,显然凶残而贪婪。可事件本身,却又出了关于妖邪害人,在选择目标上的认知。

  坐了一阵,始终觉得心烦气躁,陈唐便起身,来到马厩去牵胭脂马。

  “大人,又要出去呀。”

  负责看马的一名衙役讨好地问道。

  “嗯,到处转转。”

  陈唐换了便服,事实上前几天,他也是这般出行的。到了外面,认识他的人们少之又少。这并不奇怪,虽然城中不少人知道衙门换了大人,还是个探花郎来着,但真正识得陈唐的,寥寥无几。大部分的平民百姓,对于衙门都是敬而远之。

  “要不要让人跟着?”

  那衙役又问。

  “不用了。”

  陈唐一摆手,翻身上马,得得得的便跑了出去。

  这个时候,胭脂显得异常雀跃。马的秉性,乃奔跑驰骋。关在马厩内,就等于关在笼子里的鸟儿。更何况出到外面,还能享受到意外的鞭子套餐,心里美滋滋的。

  牠受到的毒掌伤害,早就痊愈,不过对于陈唐的鞭子却完全上了瘾。一天不挨打,身子便痒难受。问题是在衙门里,马厩常有人看守,如果陈唐天天拿着鞭子特意地来打马,被人看着,未免觉得古怪。

  所以如今不同以前,只有骑着牠出去的时候,陈唐才会多打几鞭子。

  其实这也是一种御下的手段技巧之一,天天抽打,会让胭脂过得太满足,容易松懈。

  因此陈唐就换成现在的方式,反正这马受的伤已经好了。

  只是如此一来,见着他时,胭脂马总是一副幽怨的样子。

  找抽而欲求不满,陈唐实在觉得有些无语。只能说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吧。

  县城人气本就不旺,如今传出妖物作祟的事件后,更是变得冷清了。以前黄道志一伙在,也做下不少恶行,有书生失踪,有妇女遭受欺凌。但那时候,事件的影响力并不大。妇女受辱,碍于名节,大都选择了忍气吞声;而书生失踪,也存在着多种可能性。如今不同,一条条鲜活的性命遇害,还是那种被吃得干净的可怖死状,传扬开来,人心自然惊慌,并迅传染开来。

  街道人不多,显得空旷,但陈唐也不放马驰骋,让胭脂缓步跑着。这样等于遛马,顺便看看,胭脂能否嗅闻到什么异状来。

  转了两条街,并无现。在路过一条巷道之际,前面有些动静,策马上前一看,竟看到几个十多岁的少年,围在一起,在欺负另一个小孩。

  陈唐眉头一皱,喝道:“你们在干什么?”

  那群少年抬头看见陈唐,见到他骑着马,带着剑,不好惹的样子,当即一哄而散,四散跑掉了。

  剩得那个被打的小孩摇摇晃晃站起来,蓬头垢脸的,年约八、九岁的样子,显得瘦弱。

  陈唐目光一闪,认出他来。正是最初进入县城时,拦路乞讨的小乞丐,似乎名叫“丑儿”来着。当其时他到了钱,还好心提醒陈唐,要他们赶快离开,说这城中,有吃人的妖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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