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百七十七章 戬 (完)_革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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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道简单的法律,引起争议是很正常的事情。

  因为法律是用来规定行为的准则,是集体的行为指导。

  在集体中,有上位者和下位者。

  大家的立场不那么一致,从而对同一件事物的看法,就会有很大的分歧。

  但有一点很确定——当一条以同态复仇和绝对的恐怖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所有人的争议点聚焦在它到底应不应该那么恐怖的时候,它的正义性是所有人都已经承认了的。

  这种同态复仇本身是所有人都需要肯定的。

  区别只在于,复仇所给予的“恐怖”的尺度。

  秦王政本人对于这条法律,以及与之类似的法律,都没有什么疑问。

  他甚至觉得,者法律还是稍微显得有些仁慈。

  不过,法律在时间和空间尺度上给与了无限期的追溯权力,这一点是很让他吃惊的。

  在这一时刻。

  从卫御寇与他的两个儿子被杀死之后,庶民们的情绪似乎就开始发生变化了。

  有少部分人悄悄地抹泪。

  更多的人感到过瘾。

  他们看着那平台中的残尸,面红耳赤,一时心潮澎湃,激动之情,难以掩抑。

  负责维持秩序的秦兵逐渐自信起来。

  他们开始激烈地讨论着,当下一组的犯人被押解上来,季白宣读其罪状的时候,下方爆发出巨大的喝骂声。

  这原本的贵族们俯视着下方辱骂自己的贱人们,目眦欲裂,嘴里不停地骂着秦王政不讲礼。

  这几名贵族的罪状没有卫御寇那么的重。

  因此他们的罚只是斩首。

  因谋地而坏人性命,饿杀四十多人,打死丈夫两人。

  在一众贵族当中,是比较清流的存在。

  一刀过去,喝彩不断。

  但季白注意到,有些人已经在哭了。

  随后是比较重头的存在。

  张氏的张开地、张平、张良、张益、卫氏的卫吉、卫克勤、卫几道、卫合酉、陈氏的陈继、陈鲤……

  拢共七十几人。

  这七十几人,是笃信方士的。

  他们的罪状也是简单的——是因求长生而用人入药合丹。

  早期的宗教,是人对于自然天威和无法解释的自然现象的恐惧而生的敬畏带来的。

  这类原始而粗糙的情绪与人们对于刑罚的恐惧是一致的。

  只是这种恐惧更加宽泛,因此由此产生的敬畏也就比较淡薄,掺杂了更多的功利心思。

  无论何种文明内生的信仰形式,都是如此。

  华夏大地之上的原始宗教信仰,其主要营业对象,是掌握着社会最大多数资源与财富的贵族。

  而贵族们生活优渥、前途无忧。

  生存状况良好带来的精神层面的满足也致使他们对于神秘力量的功利仅局限于“健康”“长生不死”之类的痴妄之上。

  这一批韩国贵族,便是这样的。

  而且他们并不孤单。

  即便是秦国境内,也有大批的贵人因为怕死而笃信术士、方士。

  他们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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