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百一十二章 还得我来 鲜花加更_我在仙侠有间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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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小公主逞凶,无人敢与她对视的时候,竟然有人扬声说出小娘们三字,顿时让很多人朝那看去。

  人群当中,一身穿麻衣的青年走来。

  在他身后,还拉着一名畏畏缩缩的学子。

  众人一看乐了。

  因为陆程身上穿的麻衣,让他们很自然的将其当做是一个愣头青。

  “看他这模样,是第一次来皇都吧?”

  “他这是还不清楚小公主的厉害,我还以为是什么厉害的角色来口出狂言,原来是个愣头青。”

  人群中传来一阵爆笑,然后有人出言讥讽。

  陆程现在算是看明白了,火国文人拜官的风气,却是搞得所有学子都偏离了本质。

  从小接受四书五经教育,重在提升自己,培养品质。

  可现在倒好,一个个养成了趋炎附势,欺软怕硬的性格。

  面对火国小公主,一个个怕的直打哆嗦,自己站出来为男人维护尊严,却反而遭到他们的讽刺,这当真是可笑啊,难怪那个小公主刚刚不停的呵斥,这样的风气,的确存在问题。

  “小子,我劝你不要自讨苦吃了,哪来的回哪去吧。”

  “就是,一个愣头青模样,现在口出狂言,不把小公主放在眼里,等等又被打个皮开肉绽回来,那才真是丢人。”

  “快回去吧。”

  众人起哄。

  陆程不屑的冷哼一声,“我回去,你带大家进考场么?”

  他盯着叫嚣最甚的那人问道。

  被问之人一愣,紧而将脸上的嘲笑换成了狠厉,“你说什么?你可知道我是谁?敢与我这么说话?”

  “老子哪知道你是哪根鸟毛,刚刚直打哆嗦,现在想在我身上找优越感?”

  “你小子找死!”他扬言就要动手。

  “滚一边去,别挡我路。”陆程也没多给他脸,直接一脚踏过去。

  陆程虽然没修习过什么功法,但却服食过客栈中的种种美食,身体排除过杂质,并且得到过淬炼,比普通人要强大不少,他这一脚岂是一个书生能躲过去的?瞬间就被踹翻。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被踹了个跟头,让这人脸上无光。

  “你想死么?可知道我是谁?”他想拿身后的势力来压陆程一头,却又被一人呵斥。

  “不要再在这丢人现眼了。”

  人群中,又有一名男子走出,他不像众多学子那样身穿学士长袍,反而是一身劲装,腰间挂了一把佩剑,脚上踏着马靴。

  他这身打扮,一样与周围学子们格格不入,但此时却没人敢出言对他做什么嘲讽。

  弓维新,小公主井姣最大的追求者之一。

  早年,出现过小公主打断商贾之子四肢的事情,让大多爱慕者在远处止步,唯有弓维新不同,他自幼拜拳法大家为师,习得一身武艺,又饱读诗书,满腹经纶,文武双全,长得也是一表人才。

  要说人手无缚鸡之力,弓维新可不是,他曾经一人独斗三名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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