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十章 糜烂_汉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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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夺得成都,杀了李雄之后,在手底下的士卒将成都抢得差不多的时候,张弘当即让手下士卒将李雄的头颅送到涪城去了。

  传首至剑门关的贼军。

  果然...

  敌军在知晓成都被破,李雄已死的情况下也不再进攻涪城了。

  至于投降?

  只有傻子才会投降,他们窜入山林,依托剑门关,已然是成为了山间流寇。

  而从送信的传令兵中得知成都被洗劫一空,王敦现在的心情就可想而知了。

  “这个张弘,之前还与我承诺过的,攻下成都之后不会掠城的,但是他如今这样做了,分明是不将我这个都督各州军事的主官放在眼里,更没有把陛下放在眼里,我必然要在陛下面前弹劾他!”

  弹劾张弘,是必须要做的事情。

  这与王敦的性情有关。

  可以这么说,益州百姓遭受官兵劫掠,使得益州人心丧尽,他作为晋国臣子,这如何看得下去?

  与他少年时立下的志向相悖。

  另外一方面,他王敦从来没有忘记他来益州的目的是为了什么。

  功劳!

  张弘为主帅,他攻下了益州,这功劳的大头,肯定就是他张弘的了,但若是张弘在攻下益州之后犯了大罪,那么这得到首功的人是谁?

  岂不就是他王敦了。

  是故...

  不管是于公于私,他王敦都要狠狠的弹劾张弘。

  最好是让张弘翻不了身,下半辈子在交趾之地过活。

  想到此处,王敦冷哼一声,吩咐手下部将。

  “既然张弘已经拿下成都,那我们也没有必要在涪城守下去了,即可开拔,回白马城。”

  “都督,只是...我们不应当先去成都吗?”

  这些部将也想要劫掠成都,自然是不甘心跟着王敦回白马城的。

  他们这一万人,跟着王敦什么都没捞到,比张弘手底下的那一万人不如太多了。

  “去成都作甚?一座雄城被劫掠如斯,有什么好看的?”

  现在去成都?

  他这个要举报张弘的人到时候还回不回得来?

  虽然说这军中他琅琊王氏也有不少爪牙,但是这些人手岂是军中主帅的对手?

  张弘如果是想要害他,根本不需要自己动手,直接让他出兵去攻打城池,带入陷阱之中,让敌军将他消灭就好了。

  去成都,对于现在的王敦来说,无异于是调入虎穴了。

  他肯定不会去成都的。

  “你们想要去成都劫掠?”

  王敦的一番话,让手下部将将头颅低了下去。

  “都督,大家都劫掠了,我们去劫掠,也不无不可。”

  法不责众。

  这是众所皆知的道理。

  “你这个想法便错了,益州发生的事情,陛下恐怕早已经知道了,那些劫掠的士卒或许无事,但是你为将校,岂能无事?别被眼前的利益蒙蔽了,你劫掠了成都,或许可以获得一些资财,但日后的前途便断了,你今日不劫掠,日后我琅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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