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百零六章 我对踏入娱乐圈没兴趣_重生,我就想当个富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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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洋跟刘兴耀继续喝酒。

  刘兴耀悄悄说:“别看孙茜表面看起来风光,这都三十岁了,听说还未经人事。”

  陆洋:“有这么夸张吗?”

  刘兴耀:“道听途说,道听途说啊。”

  舞台上,驻唱拿着麦克风唱完歌。

  他表示今天酒吧有活动,谁要是上台唱歌得到在场的欢呼声,那么就可以参与免单。

  有不少人借着酒劲上台唱歌。

  可是他们唱得很不专业,基本上全靠嘶吼出来的歌曲。

  孙茜兀自摇了摇头,独自喝酒。

  她是懂音乐的,之前就是音乐学院毕业的。

  这种场合本身是休闲娱乐的地方,又不是大型选秀现场。

  陆洋喝完酒后,随意抹了一下嘴角。

  他把外套递给刘兴耀。

  “我上去唱一首。”

  “你一个学化学工程的,到底行不行啊?”

  “陆洋同学四个字可不是白叫的!”

  刘兴耀愣了一下,旋即想起来了,当初陆洋就是靠唱歌起家的,无论是《曾经的你》《起风了》

  那些脍炙人口的歌曲都是出自于他的手笔。

  陆洋已经上台了。

  孙茜也注意到陆洋,他的五官有棱有角,侧脸蛮帅气的,记得好像在哪里见过对方,可是具体又想不起来了。

  驻唱名叫杨晨,他问陆洋需要什么乐器?什么伴奏?

  陆洋:“就把吉他借我用用就行。”

  杨晨将信将疑的把吉他递给陆洋。

  陆洋找高脚凳坐下,调试一下音色。

  嗯,这吉他质量很高。

  他清了清嗓子:“大家晚上好,今天给大家唱首你们没听过的歌曲,要是唱得不好,尽管拿酒瓶子砸我。”

  观众席上的喧闹声渐渐安静下来,有人看陆洋说话这么狂,决定着看陆洋要唱什么歌曲。

  更有人抄起酒瓶子。

  孙茜也露出饶有兴趣的样子。

  她单手托着圆润的下巴,无意间露出洁白手腕的那块阿玛尼天鹅系列的腕表。

  时不时的有醉汉想去搭讪孙茜,却被她身边两名穿黑西装的中年男子给挡开。

  这么有钱有势的女人,身边没有保镖怎么能行呢。

  整个酒吧里因为陆洋那句话变得安静下来。

  陆洋对自己的控场很满意,虽然欠揍。

  终于,他轻轻波动琴弦,用那低沉而充满磁性的嗓音唱道:

  “安静地离去…”

  “和孤单一起…”

  “拥挤的回忆…”

  “时间抹去…”

  “人在广东已经漂泊十年…”

  “有时也怀念当初一起经已改变…”

  “让这天空将你我相连怀念你…”

  “走了云的天空还任性…”

  “是否它相信在乎反而容易放弃…”

  很多人变得安静下来,陆洋这首歌并没有复杂的歌词和曲调,只有那低沉的嗓音。

  孙茜也是愣住了。

  这首歌,好像很真实,仔细听下来,感觉莫名其妙的好听。

  以她这种专业的目光来看,这首歌的曲风非常普通,填词又填得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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