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34章 人家有女名为诺_虞姬重生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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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变得模糊了,大部分的百姓都拥有了自己的姓氏,没有姓氏的,一般只有一种人:奴隶。当然,在商鞅变法后的秦朝是没有奴隶的,一般奴仆虽然也是贱民,子嗣不能做高贵的工作,但是他们可以凭借军功脱离奴籍,还有出头之日,至少地位比要给主人殉葬永世不得翻身的奴隶强得多,他们也大多有了自己的姓氏。这个时候还没有姓氏的,就是奴仆中最低贱的一种奴生子,他们的祖辈是奴隶,但是在商鞅变法的时候私蓄下来,虽然名义上这些人还是奴仆,但实际上在户籍上是没有他们的,他们只能任由主人家生杀予夺,没有人能够为他们说一句公道话,因为他们虽然生活在秦国,但是他们其实是黑户,是不存在的。

  而且诺这个字在这个时代是地位低的人回答地位高的人的应词,相当于“是”,“我知道了”。起这样一个名字,可想而知里面没有什么好的含义。

  综上所述,季心猜测,小诺原本应该就是哪家的奴生子,不管是主人家倒了还是自己逃出来了。

  可是这样一个地位卑贱的婢女家奴,居然能说出这样一番话来,简直是不可思议!

  在生死间拼搏的人,一般不在乎什么规矩束缚,尤其是身份这种东西,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季心欣赏小诺的忠心,更惊讶于她的见识,也怜悯她的出身,不由得起了恻隐之心,心中不由得一顿,问道。

  书上的字都认识吗?都看得懂吗?

  小诺脸都红了,很不好意思地说:“有一些看懂,其他的都是猜的。”

  那我教你认字好不好?

  好,当然好。小诺的脸更红了,不过这回是激动的。

  可是怎么教呢?这下是真的为难,小诺再怎么天赋异禀,能够看懂别人眼睛里的话,可是还是要和生活联系的,眼睛又不可能发出声音来,怎么可能讲得出故事,解得了字词?

  不过这难不倒小诺。

  她趁着午饭的时候,她找到了回桃源歇口气的云烟,把自己的想法跟她说了一下,云烟问清事情只后,虽意外,但是给了她几颗药还是允了。

  季心中的毒,除了眼皮能眨两下,就只剩下眼珠能转。小诺把云烟给的药混在羹汤里,小心服侍他吃下之后,没多久他就能坐起来,说话写字了,只是下半身还是没有力气,不能走路。

  小诺虽然有桃源供养读书,但是纸笔在这个时代是很珍贵的东西,哪里能随便挥霍?她平时认字练字,都是在沙盘里用树枝写的。季心就从他随身带来的细软里摸出一点银钱,让小诺去买了竹简刻刀,他亲自教她运刀刻字。

  季心平素为人风趣爽朗,也是自幼就有学问的,虽然比不上文臣,但是教一个小孩子认字读读《论语》还是没有问题的,就算是在后世那种教育之下,十一二岁的小姑娘还未必能读的懂呢。

  季布有心要交,小诺专心向学,男子英武挺拔,女子灵秀聪慧,这画面美得像一幅画。

  很好,这气氛和谐的哪里还像是囚犯和看守?这简直是在度假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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